
產品分類
鈑金結構件可加工性設計規范
1 范圍和簡介
1.1 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鈑金結構設計所要注意的加工工藝要求。
本規范適用于鈑金結構設計必須遵守的加工工藝要求。
1.2 簡介
我司產品結構件主要是由鈑金材料經過沖壓加工而成,這些沖壓件的幾何形狀、尺寸和精度對沖壓工藝影響很大。沖壓件具有良好的加工工藝性有利于節省材料、減少工序、提高模具使用壽命和產品質量,同時,可以有效的降低產品成本。
按鈑金件的基本加工方式,如沖裁、折彎、拉伸、成型,本規范通過闡述每一種加工方式所要注意的工藝要求,提出對鈑金件結構設計的限制。
1.3 關鍵詞
鈑金、沖裁、折彎、拉伸、成形、排樣、最小彎曲半徑、毛邊、回彈、打死邊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規范的引用而成為本規范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規范,然而,鼓勵根據本規范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規范。
序號 編號 名稱
1 DKBA0.400.0023 《工藝審核規范》Rev1.0 作者:鄧在明,周有光
3 沖裁
沖裁分為普通沖裁和精密沖裁,由于加工方法的不同,沖裁件的加工工藝性也有所不同。目前我司通信產品結構件一般只用到普通沖裁。下面介紹沖裁的工藝性,是指普通沖裁的結構工藝性。
3.1 沖裁件的形狀和尺寸盡可能簡單對稱,使排樣時廢料最少。
圖3.1.1 沖裁件的排樣
3.2 沖裁件的外形及內孔應避免尖角。
在直線或曲線的連接處要有圓弧連接,圓弧半徑R≥0.5t。(t為材料壁厚)
圖3.2.1 沖裁件圓角半徑的最小值
3.3 沖裁件應避免窄長的懸臂與狹槽
沖裁件的凸出或凹入部分的深度和寬度,一般情況下,應不小于1.5t(t為料厚),同時應該避免窄長的切口與和過窄的切槽,以便增大模具相應部位的刃口強度。見圖3.3.1。
圖3.3.1 避免窄長的懸臂和凹槽
3.4 沖孔優先選用圓形孔,沖孔有最小尺寸要求
沖孔優先選用圓形孔,沖孔最小尺寸與孔的形狀、材料機械性能和材料厚度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