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開發項目策劃
5.1 設計/開發項目策劃
5.1.1由總經理負責確定公司新產品的開發戰略并指定項目負責人,并與相關部門經歷將任務分配給具有相應能力和水平的人員完成,明確核心小組成員及設計開發小組成員。
5.1.2由項目負責人根據產品開發指南
的要求制定初步的項目開發計劃,并隨項目進展進行更新。
5.2 設計開發的輸入
5.2.1項目負責人領導核心小組成員對該項目從各方面進行分析,提出建議并形成PPP文件。
5.2.2 PPP文件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產品市場分析;
┅┅產品的基本構成和性能指標;
┅┅產品成本及價格定位;
┅┅有關產品安全方面及國內外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產品開發周期的要求。
5.2.3 設計開發小組在PPP文件的基礎上編制系統設計要求(SDRS),進一步明確設計輸入要求。
5.2.4 PPP文件和系統設計要求(SDRS)應按PD-E-05 《設計/開發評審程序》進行設計初期評審,評審通過后方可作為設計輸入。
5.2.5 PPP文件和SDRS文件由項目負責人發放,必要時隨研制開發的進展對其內容加以修改、調整和補充。
5.3 設計輸出
5.3.1 設計文件的種類見FP-B-002 《設計文件種類及編寫規定》。
5.3.2 設計開發各階段的輸出應在設計開發計劃中規定。
5.3.3 設計文件的發放應經審核和批準。
5.4 樣機的研制
5.4.1 設計開發小組根據設計輸入的要求,確定設計方案,編制樣機設計文件。
5.4.2 由技術部會同采購部、生產技術部、制造部進行樣機制造。
5.4.3 由技術部、生產技術部、質量部在樣機裝配調試過程中進行零部件檢驗。若零件是首批樣品,則填寫首批樣品評估報告,按Ss—B007表紀錄,技術部負責樣品的技術標準的擬制,生產技術部負責裝配過程中的質量保證,質量部負責產品的最終性能。不合格品由技術部工程師判斷,如需其它部門對不合格品處理,按《改進控制程序》的要求,確定糾正、預防措施,由相關部門根據該糾正、預防措施單的要求實施。
5.4.4 由技術部、生產技術部、質量部對樣機進行測試,并詳細記錄測試情況和結果。
5.4.5 樣機測試結果應按《設計/開發評審程序》進行中期設計評審,按Ss-B006《評審會議紀要》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