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分類
電動食品加工機工廠質量控制檢測要求
電動食品加工機工廠質量控制檢測要求
產品類別 |
產品名稱 |
認證依據標準 |
試驗項目 |
確認檢驗 (標準條款編號) |
例行檢驗 (標準條款編號) |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 |
電動食品加工機 (家用電動食品加工器和類似用途的多功能食品加工器,如混合器、奶油攪打器、打蛋機、液體攪拌器、食物攪拌器、篩分器、攪拌器、冰激凌機、柑桔果汁壓榨機、蔬菜水果離心取汁機、電動絞肉機、切片機、去皮機、多功能食品加工器、磨碎器、碾碎器等) |
GB4706.1-1992 GB4706.30-1992 |
接地電阻 |
一次/半年 (§ 27.5) |
√ (附錄中方法一) |
電氣強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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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錄中方法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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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漏電流 |
一次/半年 (§13.2) |
√ (附錄中方法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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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功率和電流 |
一次/半年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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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志 |
一次/半年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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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熱 |
一次/半年 (§2.2.3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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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水后的電氣強度 |
一次/半年 (§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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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例行檢驗是在生產的最終階段對生產線上的產品進行的100%檢驗,通常檢驗后,除包裝和加貼標簽外,不再進一步加工。確認檢驗是為驗證產品持續符合標準要求進行的抽樣檢驗,確認試驗應按標準的規定進行;
(2)例行檢驗允許用經驗證后確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進行;
(3)確認檢驗時,若工廠不具備測試設備,可委托試驗室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