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分類
目的 :根據客戶對環境有害物質控制的要求,定義公司內部發生環境有害物質不合格時的控 制方法。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部發生的來料檢查、生產、倉儲,出貨及產品交會後等過程發生環境管理物質異常。
3.依據:《GP產品管理辦法》
4.職責:GP專案推行委員會:主導實施環境有害物質不合格的處理。
各部門:配合GP專案委員會的各項工作並協助原因的分析及改善對策的實施
5.名詞定義 :
5.2 ICP測試:Inductively Coupled Argon Plasma是一標準裝置有感應等離子體發光分光分析裝置(ICP-AES,ICP-OES)、原子吸收裝置(AAS)、感應等離子體質量分析裝置(ICP-MS),可用來鑒定物質的化學成分含量;
5.3 環境有害物質: 訊強環境有害物質管理標準中明文規定的物質;
6.流程圖 (P4)
7.作業說明:
總則:公司內部發現不合格品應立即匯報給環境管理者代表,對不合格品進行區分、隔離,查明其批號,將其不良進行記錄,采取糾正預防防止再次發生,進行橫向聯系(一品多戶,一料多產),由GP專案組將不合格以<< G.P環境有害物質異常通知書>>(附件一)E-Mail形式報告給客戶(24小時內報告)。特殊情況可以電話先告知客戶。當異常涉及到有害物質含量的超標時,原則上予以報廢處理.
7.1 來料檢驗過程環境管理物質異常: